
一、报名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依照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(2014修订)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2.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(含国民教育在籍生),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,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,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。
二、招生专业
专科: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交通运营管理、 大数据与会计、旅游管理、烹饪工艺与营养、大数据技术、动漫设计、人力资源管理
本科:体育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工业设计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交通运输、食品质量与安全(1+X)、消防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工程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文化产业管理(1+X)、行政管理、健康服务与管理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
三、推荐专业
1.【自考专科】:食品质量与安全
(1)培养目标: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必备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,具备食品生产加工、质量检验、安全管控、食品理化与微生物检测、食品质量管理、食品合规等实操能力,能够面向食品生产企业、市场监管检测机构、食品流通行业,从事食品检验检测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、食品安全管理、食品仓储流通质量管控等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。
(2)课程设置:
统考课程:食品微生物学、食品微生物学(实践)、烹饪化学基础、烹饪卫生学、大学语文、英语(专)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思想道德与法治
省考课程:食品政策与法规、食品科学导论、无机及分析化学、无机及分析化学(实践)、烹饪原料学、烹饪营养学、食品卫生与检验、食品卫生与检验(实践)、食品质量管理学、职业生涯与人生规划(实践)、不考英语(专)的加考课程: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、调查报告写作
2.【自考专科】:大数据与会计
(1)培养目标: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人文素养,掌握会计基础理论、财税法规、财务核算以及大数据财会应用相关知识;熟练操作会计信息化软件,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出纳、会计核算、成本核算、涉税处理、财务助理等岗位,懂基础大数据财务应用的技能型财经专科人才。
(2)课程设置:
统考课程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,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,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,基础会计学,财务管理学,财政与金融,中级财务会计,管理会计(一),计算机应用基础(或选考“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”);
省考课程:政治经济学(财经类),英语(一),高等数学(一),经济法概论(财经类),大学语文,会计电算化基础。
3.【自考本科】:食品质量与安全1+X
(1)培养目标: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必备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,具备食品生产加工、质量检验、安全管控、食品理化与微生物检测、食品质量管理、食品合规等实操能力,能够面向食品生产企业、市场监管检测机构、食品流通行业,从事食品检验检测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、食品安全管理、食品仓储流通质量管控等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。
(2)课程设置:

4.【自考本科】:消防工程
(1)培养目标:培养理想信念坚定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,掌握消防燃烧学、建筑防火、电气防火、消防设施、消防法规等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,具备火灾防控意识、工程实践能力,熟悉消防技术标准,能够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、消防设施检测维保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火灾风险评估、消防技术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。
(2)课程设置:
统考课程:消防燃烧学、建筑防火、建筑防火(实践)、消防安全管理学、消防安全管理学(实践)、英语(专升本)、消防经济学、消防经济学(实践)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、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省考课程: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、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(实践)、建筑消防设施、建筑消防设施(实践)、工业企业防火、工业企业防火(实践)、交通运输工具防火(实践)、消防知识、消防工程综合实践(实践)、消防应急救援技术、消防应急救援技术(实践)、创新思维、论文写作研究、毕业考核(或论文\综合实践\实验\实习等)
5.【自考本科】: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
(1)培养目标:具有完备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与方法知识体系结构,掌握信息系统开发、数据处理分析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合理分析,提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领域复杂问题解决方案并初步开展研究。
(2)课程设置:
统考科目:高等数学(工本);概率论与数理统计(经管类);英语(专升本);高级语言程序设计;管理学原理(初级);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;中国近现代史纲要;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省考课程: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;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;人工智能与大数据;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;数据结构与数据库;创新思维;论文写作研究
四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

五、自学考试毕业管理
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经考生本人申请,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,四川旅游学院副署校印的毕业证书。符合四川旅游学院成人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授予成人学士学位证书。
六、学位申请条件
(1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: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(总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、
(2)学位论文(设计)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,成绩不低于65分。
(3)外语水平符合学校规定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(外语成绩须在取得我校自学考试考籍后,至申请学位前获得)
a.通过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;
b.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笔试合格证书;
c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英语(二)》或《英语(专升本)》全国统考成绩60分及以上;
d.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。